公民服務役
我們所在的社會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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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無意的跟老爸聊起環保,老爸和老媽是慈濟志工,常常會去做環保。
聊到能源與資源回收的問題,不禁心有所感慨。
雖然說這一切是工業化帶給人類便利的後果,但是,
在普遍環保意識的崛起,早該是大家一同面對環保課題的時候了。
在國外,不論是政府與民間都極力倡黨所謂的環保以及落實公民教育,
然而在台灣,就某些方面來說這只被拿來當作政治宣傳的手段,並沒有很確實的落實環保概念。
公民教育也是一樣,在台灣居然只是國中三年的課程,其學習也只是課本內的隻字片語,這能帶給我們什麼?
當然並不是說國外就做得多好多好,只是在兩者相較之下,你就知道自己有多糟,你就知道在政權優先的前提下我們的權力淪落了多少。
(PS:當然,在這裡不要指著我說我又做得多好,憑什麼在這裡長篇大論頭頭是道。
我絕對不會想理你。)
其實當我爸提到他們志工在做的的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時,忽然想說,
這種是好像根本每個人都應該付出去做,因為受惠者根本就是大眾,全體人類,
為什麼只有少數人在做??
因此我想到的是-公民服務義務,
所謂公民服務義務,就好像男人(在台灣)當服兵役,學生(在台灣)要學9年國民教育。
身為公民,每年或每個月必須撥出一段時間參加志工。
無論是服務種類是什麼,也許維持交通、也許當社區巡警、也許做社區環保、照顧弱勢團體...等等,
每個月就算只要撥出一個下午兩三小時的時間,也是足夠的。
體會環保重要性,學習如何做環保,就在於親身做環保開始。
同樣的,藉由不同的服務種類也可以學習到不同東西。
比如說,如果你今天參加慈濟的掃街活動(清掃街道),掃了一下午的垃圾。
當然你一定會很累,心裡也會很幹並且OS:媽的怎麼那麼多人亂丟垃圾。
但是,從此之後,當你不經意的亂丟垃圾的時候便有可能想起當初掃了一下午垃圾的幹。
同樣的,也有可能在看見別人亂丟垃圾時,你可能會撿起垃圾,
如果那個人是認識的人,你甚至有可能糾正他的行為。
這樣的策略,不僅利己,在大量人數投入於諸項服務種類,也有利於減輕原本少數志工的負擔,
對於整體的效率更能有效的提升。
像現在除了靠政府以及民間環保團體的努力外,其餘的人幾乎都是負責製造垃圾,
其中大約一半的人就算懂得做環保,但也頂多丟垃圾的時候會注意一下分類。
所以其實靠這些少數人來維持眾人所處的環境是很不公平的。
就算政府組織是有薪水可以拿,那麼那些志工們算什麼?憑什麼要他們幫你們擦屁股?
憑什麼要那些少數人,維護所有人的環境?
因此我更覺得這項策略的重要性,甚至各級學校都應該把此列為"課程",
像我老爸說,現在有不少的國中小學校會帶學生到慈濟環保站做志工服務。
只是這些仍然是不夠的,教育部應該將其編列為每年級必修課程,
到是不用教什麼心得報告或是期中考,
只是每個禮拜撥出兩節課的時間到各項服務機構當志工,
只要做滿一定時數就可以。
當然這項策略的詳細內容不要問我,我只是提出這樣的大概構想。
但是說到底,真正掌權的人根本不會想這些,
就像某政府要花一千多萬請某個知名環保人士來台灣做「演講」,
殊不知那一千多萬對環保其實可以更有效率的應用。
所以我才說,在這個「政權優先」社會,我們根本沒有權力,
或者說,我們根本忘記該有的權力,然後傻呼呼的被政客玩弄於股掌之間。
其實從前從前還有想從政的念頭,不過老媽說,你這種人在那種圈子根本活不下去。
....
我想也是,所以我現在在這裡。(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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